而苟妈更是好办,苟妈自己对坐在床上打坐一点兴趣都没有,不过广场舞说到底也是种简单的步法,老狗随便改进一番就能让广场舞更加有效,多练些时日也能有内力护体,内力这东西简直万能,解毒除病驱寒去热抗衰老总之有了内力什么不科学的事情都有,小老头的徒弟宫九不就怎么被打都没事么。
一直觉得西门吹雪这几个字很耳熟的老狗闲来无聊翻看了《陆小凤传奇》,觉得陆小凤果真妙不可言,自己一个本来应该带有主角光环的穿越者不也被他的魅力折服了吗?想想网上对陆小凤的评价,还有自带剑神召唤兽的说法,老狗觉得,自己好像也变成了陆小凤的召唤兽。
若有有缘和陆小凤再见,好好戏弄他一番才好,这种人生赢家简直就是让人羡慕嫉妒恨的,不过自从发现了一个神奇的绿□□站之后,老狗就有了翻看各种陆小凤传奇同人的习惯,看到高兴之处也不忘洒下大笔打赏,倒是让这个热度过去开始不温不火的题材又焕发了不少生机。
老狗干脆自己也上去写上一篇,不过这里没涉及到那几个众人熟知的大案,而是陆小凤干的其他的事情,还有其他的朋友,半文半白的点击还算不错。
苟妈知道后,也很是感兴趣,不过她虽然识字,却勉强算是初中水平,要她写书简直是要了人的命,不过苟妈对那些言情却是爱得要死,好在现在查个字词什么的也不用翻字典,直接一搜就出来了,连广场舞都么这么积极了,微博倒是没停下来,不过也从一直炫儿子改成了炫儿子再加上和人谈论各种言情了。
苟妈才不到四十,这几年保养的很好,人也越活越年轻,自从迷上古言之后连网上都交了不少朋友,看打游戏,后来竟然参加了一个ospy社团,专门出汉服。
苟妈的汉服自然是老狗亲手做的,化妆保养加美服说苟妈不到三十都有人信,让一直沉迷于务工的苟爸都有了危机感,是不是的换上一身汉服戴上宝剑和苟妈一起去玩os,两人本来平淡的感情也越来越甜,还给老狗生了个弟弟出来。
又是两年,老狗忽然心中有感,果不其然一股先天气息于东南方出现,老狗也曝出了先天气势,那边来的竟是熟人。
☆、十一加更!
第二十三章
不过这熟人不是玉罗刹,而是小老头吴明。
吴明两天之后就找到了老狗,一身蓝色的布褂子,头发剃成了板寸,和乡下到处遛弯的老大爷没什么差别。
“他乡遇故知,当浮一大白啊。”小老头笑眯眯的说道。
“请。”老狗与吴明坐到小凉亭中,老狗从一边的桂花树底挖出了一坛酒来,又从背包里翻出两个杯子,给吴明和自己满上。
“好酒!”吴明一饮而尽,“没想到我们几个之中最先迈出这一步的是你,最后一个倒是玉罗刹了!”吴明畅快的大笑,“总算让我赢了他一次。”
“空净神僧呢?”
“老秃驴讲究什么坐化,你刚走小半年,这家伙就丢下一堆臭皮囊跑了。”吴明摆摆手,自己拿着酒坛自斟自饮,“我和玉罗刹早就可以走了,可偏偏都还放不下,我那徒弟倒是阴差阳错死在陆小凤手里,从前的势力走的走散的散,想着一盘散沙不要也罢,放下了就来了,只是若是现在的我再回到那时,恐怕还是不想踏出来啊。”
“后悔了?”
“后悔了。”吴明干脆地说道,“下次要到一个干净点的世界去。”
老狗哑然失笑,“会有的,不过,有些东西很有意思。”从背包里拿出来一本《陆小凤传奇之凤舞九天》,“此书如何?”
吴明接过来一目十行的翻看,老狗见惯了繁体字,这书自然也是繁体的,吴明看起来一点障碍都没有,看完长舒一口气,“果然世界之大无奇不有!”
“还后悔吗?”
“不后悔了!”吴明端起杯子来敬了老狗一杯,“庄周梦蝶,蝶梦庄周,小老头我要好好看看书喽。”
吴明来得快去的也快,喝完了一坛子酒,谈了谈之后的武林,顺便顺走了老狗的白玉杯和《陆小凤传奇》,一溜烟的走了。
老狗又挖出了一坛酒来,喝光了又吹了阵子箫,练了几张大字作了幅画之后才会心的笑了,小圆过得不错,她没有嫁给唐天纵,而是和花满楼在一起了两个人拖拖拉拉了好几年,拖到小圆二十岁才成亲,生了两子一女,很是不错。
陆小凤依旧fēng_liú快活,据说拉着宫九的爱宠沙曼归隐去了,只是不知道这次归隐会归隐多长时间,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两人……不,应该是两柄剑已经稳稳的进入了先天之境,让小老头大感后生可畏,虽然宫九死了,小老头却还是炫耀了他的徒弟一番,宫九死的时候也晋入先天了。
最后才提起了玉罗刹,玉罗刹在养孙子,至于这个孙子是怎么弄出来的……小老头说西门吹雪曾在万梅山庄追杀他四次。
大约是用了药吧。
老狗想起了那一晚上,玉罗刹的心思在那之后他才知晓,不过却没生起来太多涟漪,玉罗刹对他更多的是那种占有欲吧?想起来玉罗刹那劣质的讨好手段,老狗挑挑眉毛完全不心动。拿手机拍了照片,把画挂到淘宝上区,现在老狗名气大了,书画一般都不定价,挂上去一个星期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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