压力大,心一齐,竟还是有效果的。
靠着留着的那些,半人半丧尸的研究人员,他们一帮研究人士没日没夜的实验,话都没时间说一句。
他们虽然没有研究出完全能对抗e·t的药物,但已经有了能种植在他们体内,产生活体的细胞。
这种细胞存货时间很长,而且耐高温,也不怕冷,空气中也能活,存活率极高,就像是科学家在大西洋赤道附近发现的沸腾虾一样死猪不怕开水烫。
只要在他们身上种植了这种细胞,不出时日,只要不是那种骨肉完全腐烂掉的丧尸,都是有重新变成正常人的机会的。
这不算是抗体,只能说是一种要靠长期繁衍来自己生长的细胞。
虽然不是速效的,但也算是一件大功绩了。
戚仁总算是没再接着吹胡子瞪眼睛,但也没有高兴到哪里去。
虽然姚宇和宣彬两个人人品不行,但能力还是值得肯定的,这回研究出这种细胞,两个人功劳最大,功不可没。
功劳一来,就算是危机,但下意识的,姚宇还是想要抢头攻。
姚宇把这个细胞命名为。
他把这细胞种植在了那些半人半丧尸的身上,就离开了这件实验室。
几天几夜的没睡觉,他要去休息了。
可他没想到,这一睡,醒来之后便是翻天覆地。
第41章 40
简直是不能相信, 他的小屁孩,怎么一眨眼就成了这幅模样。
明明已经又过去了五天,霍祈看着他, 还是觉得有点惊奇。
他盯着叶启航的时候,叶启航会同样会回头看他, 噙着一抹恬淡的笑。
“你原来那个身体呢?”霍祈终于忍不住发问了。
“没用了,那个躯体, 太小了。”叶启航笑着道。
样子是不在意的, 叶启航微笑的皮下,开始回忆起那天的场景。
那天抱着他的男人,其实算是个好人吧。
只是挺可怜的,遇到他了。
那颗藏在陨石里,红宝石一样的东西,不仅可以保佑人好运, 最主要的是, 还能让人做到——夺取别人的身体。
和夺舍不同, 他可以随意的换。不一定非要换别人的身体,他大可以, 在原身上改变外貌也可以。
他本来就是灵智开得极早的, 说他是人, 根本也谈不上是人。
说他似人非人,像是外星来的怪物,会比较恰当一点。
他夺取了这个男人的身体,也有了人类的思想;这个男人似乎懂得不少, 这让他也有了大人的思维。
唯有一点,拥有得太容易,太快,心智不成熟,情商不够,还是很难发展的。
以后要走的路,还长着呢,只要有——
有清清陪着就好啦。
“干嘛一直看着我?”一脸的好笑的看了一演叶启航,“我长得很像人民币?”
“不是。”
叶启航摸他的脸,眼神满是眷恋,他就是长大了,淡金色的眼睛看起来,还是仿佛像个孩子一样。
面对面,眼睛对眼睛。
——他按住霍祈的肩膀。
“我只是想知道,你在想什么而已。”
霍祈推开他,愤怒:“我不喜欢别人探究我的隐私!”
“可我已经看到了。”叶启航转过头。
剑眉,凤眼。不是时下流行的锥子尖脸,而是带点腮帮子,不见骨,类似鹅蛋。
面容白皙,侧脸很标准,鼻挺下巴端正。三点一线,垂下头,下巴便是一个柔和的弧度。
温柔如水。
不过分硬朗,看起来也不娘。是让人看了很舒服的帅气,再加上一副眼镜,浑身都是书卷气。
这是真正的,叶启航的脸。
一直爱慕霍祈的,叶启航。
抓住霍祈的手臂,叶启航道:“你不要跑。”
表面在摸霍祈的脸,实际上,就是在探究他的回忆。
他已经知道了霍祈根本就不属于这里,他更不叫何安清,他原名就是霍祈。
他的过去,并不好。
父母双亡,继承家产。没有计划的挥霍财产,交了一堆狐朋狗友,天天花天酒地,日夜笙歌,基本上就没有干过一件正经的事情。
好在他身边还有一个人,一个叫叶启航的男人,跟着他一起长大的竹马。
一直在和他说,不要再这样挥霍自己了。
霍祈有钱,却缺失了亲情,心里是空虚寂寞的。
他出柜了,混在那个圈子里,男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,他本人长得好,样貌出众。也不是光好看,他要是不胡混的时候,就会看书,修养自身,说起话来如舌灿莲花,又有钱,为人难免就高傲。
对身边的叶启航,为人温柔和善的人,他是不屑一顾的。
追求刺激,不喜欢平庸。
知道他遇到一个渣男,彻底毁了他一辈子。
“霍祈,你听我说,”叶启航淡金色的眼睛盯着他,“我知道了,你为什么会给我取这个名字了。”
“你觉得对不起另外一个叶启航,是不是?”
“拿了别人的脑子自己用,就觉得自己能揣度一切了?”霍祈冷笑,反手就给了叶启航一巴掌。
一个大红印子。印在叶启航的脸上。
打完了,又转过头,喘了几声。
“没关系,我都知道,但我无所谓,”舌头顶了顶口腔,那是刚刚霍祈挥过巴掌的地方,“我不在乎,我以后就是这样,不会变了。”
“你他妈傻/帽?”终于没忍住爆了句粗。
“我不在乎你怎么骂我,”叶启航笑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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