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煜出门时特意熏了熏香,如今他的袖口垂在周崇慕面前,满袖馥郁的香气便幽幽飘了出来。这样上等的熏香,若不是周崇慕,林煜是用不到的。
林煜手上不敢使力,轻轻柔柔地按着,周崇慕的眉头渐渐松开,道:“芳香盈路,你倒是心思精巧。”
周崇慕很少这样夸赞人,林煜有些惊喜,刚准备应下这来之不易的赞赏,周崇慕就接着说:“既已熏了香,身上就不要佩气味醇厚的香囊了,否则香味冲突,反倒失了气韵。”
林煜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,他讷讷半晌,才摘下自己系在腰间的香囊,紧紧攥在了手中。他为这次京郊之行准备良久,几乎算得上是不成功便成仁。他知道自己没有学识,也没有大家族出身的教养,就像这次熏香,他就弄巧成拙。
取了香囊,林煜的腰间更是空荡荡,时人多fēng_liú,大户人家的公子多在腰间系有各类环珮,若是侠客,还会有佩剑。
林煜常常感到自己与这皇宫格格不入,周崇慕只让他伺候笔墨,说起来也只像是个有名字的下人,像打发猫狗似的赏一些有的没的。可在外人眼里,都把他当做是这宫中的新主人。这让林煜感到万分尴尬,他心虚也怯懦。
周崇慕宠爱林煜吗?林煜自己丝毫没有觉得,周崇慕不给他任何能抬高身份的东西,连句这样的话也不肯说。如今出门,人人喜气洋洋,而他寒酸粗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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